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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哪一类保险
释义
    一、第三方责任险是指哪一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二、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汽车保险必备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如下:
    1.强制性不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
    2.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三责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赔偿范围不同。交强险责任覆盖几乎所有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许多免责设定。
    
    三、第三者责任险保险理赔的程序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并提交相关资料证明,保险公司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网提醒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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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