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撤销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许可撤销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撤销行政许可可以要求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部分是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很多人就想当然的以为所有行政许可作出之前都可以申请听证,其实不是的。 三、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依据的条件有哪些 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依据的条件如下: 1.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或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终止,其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 2.申请人改变意愿不想取得行政许可,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行政许可项目,因条件准备不足等原因申请人认为不能在法定期限通过核查而取得行政许可,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待条件准备充分后再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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