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满意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满意如何维权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有3种处理方法: 1.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可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3.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再申请司法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效是1年。当事人自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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