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行为的具体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侵权行为的具体种类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具体种类有: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这些: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区别 1.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抗辩事由,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不需证明其是否有过错。 2.举证责任不同 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违约诉讼中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较小,负担较轻。例如,医疗事故案件,若按照侵权案件处理,原告要对医疗单位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按合同纠纷处理,则只要证明医疗单位违约、没有及时看好病情就可以了,无须就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举证。 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赔偿,损害事实是物权的债权保护法行使前提的体现,即要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实;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以造成损害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 4.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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