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不认同的公民是否有权申请复议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不认同的公民是否有权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60日之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可以申请几次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行政复议只可以申请一次,如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不认同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当事人只能进行一次行政复议的申请。 三、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还需要在缴纳罚款吗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申请暂不缴纳罚款。一般需要先交罚款,然后再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主动申请暂不缴纳罚款,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被申请人认为要求合理的,可以决定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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