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司法审判中如何判定贩走毒品的刑罚幅度 |
释义 | 一、在司法审判中如何判定贩走毒品的刑罚幅度 在司法审判中判定贩走毒品的刑罚幅度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2.客观方面为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贩卖毒品罪的缓刑条件 毒品犯罪中只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适用缓刑。同时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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