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达到怎样的条件 |
释义 | 一、验收竣工的工程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具备的材料文件有: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质量保修书》;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施工许可证》; 5.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6.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7.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 三、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 1.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要经过专门验收机构(有关部门成立的),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评估验收。 2.组织验收 验收需要经过四方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3.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后要到有关部门处登记备案。 4.交付使用 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了。 5.未验收而交付使用(视为合格),建设方丧失质量抗辩权;丧失以质量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权利,但不影响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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