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的财产边界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法同居的财产边界是什么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财产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二、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方法 1.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非法同居的财产赠与是否有效 非法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赠与一般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如果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赠与,应当认定为无效;如以建立、维持或者巩固非法同居关系为目的之赠与,应被认定为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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