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劳动服务公司指导中心 |
释义 | 劳动部领导下,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劳动服务公司工作的事业机构。1984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劳动部。担负统筹指导和协调劳动就业,组织推动发展经济事业,开展就业前训练,储备、调节、吞吐社会劳动力,管理国内劳务市场以及开展国际劳务合作等方面的任务,为充分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眼务。“指导中心”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在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劳动服务公司的工作方面,以及为劳动制度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服务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1990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劳动服务公司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创办起来的,以安置待业人员为主要目的,进行生产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社会经济组织,是城镇扩大就业安置的一条重要渠道。”“根据1989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县以上劳动部门设置的劳动服务公司,因是承担政府行政职能的就业管理机构,不宜再称公司,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机构设置和名称。该机构要继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并受其委托,管理社会劳动力,组织集体经济扩大就业,进行职业介绍,开展就业训练,管理职工待业保险和归口管理劳动服务公司。”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全国劳动服务公司指导中心”的设置、名称和职责也应作相应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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