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茶法 |
释义 | 中国古代规定茶叶实行征税或榷禁专卖的法律。唐贞元九年(793)始征茶税,亩十税一;文宗太和九年(835),改为榷茶,由官府收购民间茶园,派工制茶专卖。宋代按不同地区实行榷茶。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以“茶引法”取代了茶叶的官买官卖,令商人交纳引税,凭引直接向茶园户买茶,按规定数量到指定地区销售。这是一种在官府控制下商人专利的办法。元、明、清都沿用了这一办法。“茶引”按销售地区的远近,分“远引”、“近引”,在四川又有行于内地的“腹引”,行于边区的“边引”,行于土司的“土引”等。此外,自唐宋以来,还有“以茶易马法”,主要在西北四川等地。历代统治者为了保证对茶利的垄断,对私卖、漏税等所有违反茶法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罚,重者处死,甚至累及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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