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民所有制 |
释义 | 又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对立物。在中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无产阶级通过自己的政权,对资本家的财产经过没收、赎买或其他方式建立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属于全体劳动者所有的工厂、矿山、农场、电站、铁路、公路、航运、银行、商店等企业,矿藏、水流、海域、土地、荜原、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制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公有化程度最高的所有制形式。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为全体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有,按照社会和全民的共同利益支配和使用,产品归社会和全民所有,用来满足社会和全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全民所有制拥有雄厚的经济力量,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拥有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是从资金、技术上支援和改造集体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力量;能在全社会范围内集中资金、生产资料、现代化技术和劳动力,从事经营和建设。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和主导力量,它是保障集体所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物质力量,是影响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的发展不得违背社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决定性条件。我国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当前一般采用国营的形式,由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进行经营与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