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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疫情无法开庭怎么办理
释义
    一、疫情无法开庭怎么办理
    疫情无法开庭按照如下方式办理:
    当事人确因疫情将耽误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但需注意应最迟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三、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延长后可以是十二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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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2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