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原因消失后怎么办? |
释义 |
有时,虽然夫妻双方通过婚姻登记建立了婚姻关系,但婚姻是无效的,例如,一方因胁迫和欺诈而被迫结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进行调查。如果案件属实,法院将裁定婚姻无效。那么,无效婚姻的原因消失后,我们该怎么办呢?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小编怎么说 无效婚姻是指双方在没有法定条件或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缔结的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的,所谓近亲结婚,是指婚前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婚后又不能治愈的疾病,婚姻法还指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与无效婚姻的原因是一致的,但当当事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时,无效婚姻的原因已经消失,而当事人坚持解除人身关系,法院可以建议当事人将其作为离婚诉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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