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原告通过法院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亦即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予以确认或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在诉讼进行中,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或者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原诉的原告或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也是诉讼请求。不同的诉有不同的诉讼请求。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明确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实体法律关系;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确定原告请求权的存在,并责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变更之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消灭当事人之间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放弃或变更。被告也可以反驳或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确定诉讼请求,对于决定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方式和确定判决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