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终结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使得诉讼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了诉讼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关于终结诉讼的裁定一经宣告或者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诉讼终结是一种特殊的结案方式,不存在恢复进行的可能性,与诉讼中止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