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是版权所有人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文学、艺术、科学作品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以分为原著作权人和继承著作权人。原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法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承著作权,是指以继承、转让、赠与等方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二)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参与作品创作,但是拥有著作权 第二,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具体包括:(1)出版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签字或不签字;有权署名实名,也有权署名化名(化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签名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是否修改、如何修改、是否授权他人修改,应根据作者的意愿而定,不应强求 (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自己的作品不受他人的诽谤,不受他人对其思想的删减、添加或者其他破坏性的修改。这项权利的含义是保护作者的名誉和名誉以及作品的完整性。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与修改权是相互联系的,侵犯修改权往往侵犯保护作者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等方式复制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录像、复制、翻拍等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 (7)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标的物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和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 (x)放映权,即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权利,(十一)播放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以有线或者中继方式向公众传播播放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使公众能够在他们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13)制作权,即通过电影制作或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4)改编权,即,(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16)汇编权,即,(十七)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概括地说,包括发表权、署名权、署名权和其他权利,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权人身权。《伯尔尼公约》只明确规定了作者的身份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使作者转让了自己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发行权、租赁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输权,作者仍然享有这种权利,电影的制作、变更、翻译、编辑等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是著作权的财产权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著作权保护期:作品的作者是公民,保护期至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期至作者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保护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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