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不赔偿要怎么样办手续 |
释义 | 一、工伤不赔偿要怎么样办手续 工伤不赔偿要的手续是: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2.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注: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3.劳动仲裁; 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4.民事诉讼;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对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二、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证等;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医疗的资料; 5.以及工伤费用的相关凭据。 三、工伤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了 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的情况是工伤职工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再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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