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房屋是否能够经过法律公证 |
释义 | 一、抵押房屋是否能够经过法律公证 房屋抵押不一定需要公证。公证是为了增强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 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商品房抵押后是否还可以将它出售 商品房抵押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将它出售。 房屋抵押后出售的条件: 1.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应当关系人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 2.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3.出售房屋的价款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的归抵押人,不足的抵押人补足。 ![]() 三、房屋抵押后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抵押后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人。 在不知情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进行租赁,是属于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使房屋无法继续承租的,可以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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