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有哪些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主要是被侵权人,可以是因侵权人的加害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并且伴以难以忍受的痛苦的,也可以是因产品责任导致的消费者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出现在人身权利受损的案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有: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兼顾事故行为人的主观违法性和事故的严重性。 3.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认同性。精神赔偿是随社会发展进步而产生发展的,它的赔偿应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同。 4.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 三、精神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对于财产侵权行为设定了三年的行使期限,权利人必须在三年内行使,否则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