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令 |
释义 | 官名。始置于秦,是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县的民政、财政与司法等各项工作。秦汉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为“令”:万户以下的县,长官称作“长。”魏晋南北朝及隋朝,各代相沿不改。唐代的县分为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均只设令,县长之名从此废。宋代县令之名虽存,实际上多以京官兼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元代县置达鲁花赤:为正职,以县尹为副职。明、清称“知县”。民国初称“县知事”,后改称“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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