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离失所者 |
释义 | displaced person又称“寻求庇护者”,那些由于外部政治原因所迫逃离家乡,在外国或在本国其他地区寻求庇护,准备将来返回原居住地的个人。流离失所者概念最早出现于1946年国际难民组织的基本法,其中规定该组织的职能是负责解决难民和流离失所者问题,而对后者“需完成的主要任务是设法尽可能鼓励和帮助他们早日返回其原籍国”。这是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大规模人口迁移的努力结果。其后,随着联合国难民署取代国际难民组织并于1951年缔结《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严格的难民定义取代了流离失所者的规定。70年代后期,难民形势急剧恶化,特别是印度支那地区出现的难民潮,使国际社会再次使用这一概念。从特点上讲,这一时期的难民流动多由于外国侵略、占领和武装冲突所造成,背井离乡的人们并非直接遭受政府的政治迫害,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难民,国际社会和对难民的保护受到《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的定义的严重束缚。1975年召开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第3454 (XXX)号决议,重新确认联合国难民署的活动是帮助“难民和流离失所者”。随后,难民署召集的工作组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研究,认为许多流离失所者其实都符合公约的难民定义,理应得到保护,而他们与难民的不同,是他们并不寻求到第三国安置或在庇护国永久定居,而是希望在原籍国内部动乱停止后,返回其原居住地。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流离失所者”作为公约难民定义之外的独立概念被广泛使用。实际上,流离失所者所享有的法律地位与各项待遇与难民无异,只是他们不寻求在外国和第三国的永久庇护和居住。与这一概念同时产生并紧密相联的是国家和政府给予难民和非难民的所谓暂时庇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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