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工干了一个月不想干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长期工干了一个月不想干了怎么办 长期工干了一个月,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三、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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