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行政区划单位。创设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国边地,春秋末将县制引入内地,而在边地设郡。战国时期,因郡的面积比县大,故又在郡下设县,形成郡县两级行政区划体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县成为历代沿用的行政区划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县隶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或较大的市。县以下分为乡、民族乡、镇。县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地方国家机关。截至1991年底,全国1 894个县级行政单位中,计有1 714个县,121个自治县,51个旗,3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工农区和1个林区。 ❷一些国家的行政区划单位。如美国、日本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