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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探亲假
释义

职工探亲假

职工按规定探望与自己两地分居的配偶或者父母而享受的假期。按照1981年3月14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间较短,可以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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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6: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