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大学 |
释义 | 从职工中培养具有大专水平专门人才的学校,是职工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其培养目标是使职工接受系统的高等专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教育,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成为具有大专水平的专门人才,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或由主管部门统一调配。职工大学的生源不同于普通大学,其特点是:学生来自本企业(系统、行业),有两年以上工龄,毕业后仍服务于本企业(系统、行业),培养和使用目际基本定向;学生的入学文化基础是相当于高中文化或中等专业水平,且参差不齐,但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社会知识和经验。为此,职工大学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应着重抓好以下五点:(1)学校由厂矿、企事业单位主办。或由业务主管部门主办。建校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委批准,报国家教委备案。(2)实行专业对口招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机关统一组织招生考试,择优录取。(3)专业设置和学制,要按照大专水平的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教学内容应以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为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4)有较高教学水平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以及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舍、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5)区别全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等不同形式,分别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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