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过户后的房产赠与可不可以撤销 |
释义 |
一、办理过户后的房产赠与可不可以撤销 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还能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产赠与过户所需材料清单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 三、房产赠与费用包括哪些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赠与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赠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件80元。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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