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营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营性房屋拆迁,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营业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找征收部门就安置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例如:补偿金额、补偿面积。 2.行政复议,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申请复议要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个人信息、被申请人名称、地址等。 3.行政诉讼,企业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 三、营业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经营性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停业停业损失是给承租人的,并不是给房东。法律网提醒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附属物的价值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这里的房屋是指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之外的合法房屋。附属物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物有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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