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定金什么时候可以退还 |
释义 | 一、合同定金什么时候可以退还 合同定金自依约履行后可以退还。给付定金的一方依约履行的、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解约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导致解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双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合同的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定金合同的生效具备以下条件: 1.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法律网提醒您,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如何正确计算定金合同的诉讼时效 定金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获得抗辩权,在诉讼时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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