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必须拆除在农田上建造的房屋 |
释义 | 一、是否必须拆除在农田上建造的房屋 基本农田建房必须拆:我国实行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在基本农田上修建房子都是禁止的,自然环境资源部门可以采取限期拆除处以罚款等措施。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二、非法占用农田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归国土部门管理,发现违法占用农田的,应该及时到当地国土所或者国土局举报,也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交基本证据,比如照片、证人等。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三、农田建房怎样才合法 农田建房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才合法,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一十七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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