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是否致使婚姻无效 |
释义 | 一、重婚是否致使婚姻无效 重婚是致使婚姻无效,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二、婚姻无效宣告的法律影响有哪些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 三、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 无效婚姻起诉状应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等。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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