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无效的因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因素是什么 判定租赁合同无效的方式为: 租房合同是否无效,首先应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即: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三种情况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应批准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有效。 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租赁合同应为有效。 二、租赁合同无效还要付租金吗 租赁合同无效还要付租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于支持。 法律网提醒您,因此,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并不是不需要支付租金了,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旧可以向承租人主张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占用费。 ![]() 三、租赁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信息; 2.租赁物品的基本信息; 3.租赁物品的用途; 4.租赁物品的期限; 5.租金数额与交付方式; 6.修缮责任与违约责任; 7.解除合同的条件; 8.争议的解决方式。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