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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交契税需要什么
释义
    一、房屋交契税需要什么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1-7页,合同签订期所在页);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个人纳税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业主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单位纳税需提供营业执照;
    4、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实测平面图;备注:经适房需提供审批表及购房证等。
    
       二、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三、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交契税需要什么的法律知识。由于契税的缴纳和房屋的各类信息息息相关,因此大家缴纳契税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免来回跑影响时间和甚至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如果您还不够了解,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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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