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契税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
释义 | 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是会产生相应的税费的,契税就是其中的一种,如果逾期缴税的,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那么,房产契税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契税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一)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二)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三)根据国税发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二、房产证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抵押的条件是抵押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房产抵押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产契税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的法律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房产契税滞纳金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开始计算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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