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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等级评定在什么部门
释义
    一、工伤等级评定在什么部门
    1.如果是初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2.如果是再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工伤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是在县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三、工伤评残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评残有时间限制。法律网提醒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伤评残,否则不能享受工伤残疾待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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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