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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败诉方承担哪些费用
释义
    一、民事诉讼败诉方承担哪些费用
    民事诉讼败诉方承担费用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如何进行民事诉讼
    法律网提醒,进行民事诉讼的方法: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三、民事诉讼在哪起诉
    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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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