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 |
释义 | 一、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很多合法权益。 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受教育权包括哪些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受教育权包括以下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受教育权的重要性 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是非常重要的,教育是发扬民族传统的一种重要模式。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有利于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发展和科技进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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