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子合同怎么写,应注意哪些 |
释义 | 一、租房子合同怎么写,应注意哪些 租房子合同要写明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住房具体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房子合同应注意如下问题: 1.对合同中租赁期限的规定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2.注意房租及支付方式 一般来说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二、出租房子需要提供房产证吗 出租房子需要提供房产证。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三、租房家电坏了怎么办 租房家电坏了,如果承租人过错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网提醒,正常使用损毁的,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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