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大总统 |
释义 | 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及其修订案规定南京临时政府采取资产阶级共和政体,政府体制采取总统制。临时大总统由各省代表选举产生,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其职权有: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率全国海陆军队、制定官制官规、任命文武职员、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宣告戒严、大赦特赦、减刑复权、接受外国大使公使。国务总理、各总长均称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1911年12月29日,在南京的各省代表会(十七省,四十五人,华侨代表二人列席)召开正式选举临时大总统会。孙中山以绝对多数票(十六省)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南北议和之后,2月15日临时参议院批准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3月10日袁在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4月1日孙中山正式宣告辞去临时大总统职。辛亥革命遂告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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