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没有签订合同,发生不合,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吗 |
释义 | 一、租房没有签订合同,发生不合,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吗 租房没有签订合同,发生不合,承租人不一定可以随时搬走,具体情况如下: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未约定租期属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法律网提醒您,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房合同未满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未满不退押金的办法是: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押金的具体数额、性质、退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因押金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三、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有以下这些: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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