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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条文解读:表决权代理制度
释义
    导读:法律网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提供《公司法》具体条文释义评析。法律网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提供《公司法》具体条文释义评析。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释义
    本条是关于表决权代理制度的规定。
    〖评析〗
    表决权代理上指股东授权他人(代理人)代表自己,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制度的规定。
    〖评析〗
    作成书面的记录自然就有证据的作用,是公司登记机关、法院以及仲裁机关处理股东间、股东与公司间权益纠纷的依据。由于公司对原法条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范围进行了较大扩展,因此要求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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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