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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后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释义
    一、房屋预售后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抵押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土地抵押后办理预售许可证流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规定。符合条件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在办理预售许可时就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表示对预售出去的这部分在建工程就已经放弃了抵押的权利,只有在抵押权人同意后才能进行预售。而抵押权人出具了同意预售证明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开发企业如果想要进行商品房预售,就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才可以。若开发商预售,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可办房预售许可手续。在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要将相关电子信息及文本资料传输、移交房管理局,以保证商品房电子合同签约系统正常进行。
    三、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
    判断预售房屋能否做抵押贷款的依据有两个:
    (一)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二)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记。修建的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很多种,如单位公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康居房、回迁房、限价房、两限房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体要看是什么产权性质的。
    符合条件的预售房屋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必须交纳抵押期间的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等,另外需提供的申报资料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预售后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判断预售的房屋,是否可以抵押,是要根据土地的性质的来决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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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