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孩子是集体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一、收养的孩子是集体户口怎么办 (一)申请收养小孩入户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民法典》的规定。 (二)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三)三、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收养的申请,申请人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收养入户手续。 二、收养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可以结婚吗 不可以。收养孩子以后,该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依托于该关系之下的家庭成员,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血缘关系,所以不可以通婚。 除非,此时解除收养关系,这样双方之间不存在了拟制的血亲关系,那么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领养孩子上户口都有什么手续 (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要领养孩子,领养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到当地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再向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领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的孩子是集体户口怎么办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内容介绍,我们从中了解到了,收养孩子后,应该如何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及办理该手续时应当提交什么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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