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预订股息 |
释义 |
[答:]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以实物支付股利的原则是指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及其应用指南,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所转移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转移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其公允价值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参照上述规定,企业通过开发产品(房地产)、购买商品或者自产产品等方式支付股利的,应当将所涉及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与确认的股利金额之间的差额分为两部分,一是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转让损益,二是确认股利金额与确认股利金额之间的差额。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资产转让利得(或损失)。转让损益按相关标准处理,如: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按销售处理;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处理;非现金资产为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处理资产,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处理。资产转让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针对上述问题: ①按确定的分红基数借记“应付股利”; ②按已开发产品、商品或自产产品的账面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计提的增值税等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按①与②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 ④按存货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和赊销“产成品”、“库存商品”等。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