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享受工伤待遇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一、享受工伤待遇可以报销吗 享受工伤待遇可以报销。员工发生工伤后, 只要各项费用是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里 ,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报销时间是否有时限 工伤的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需要在认定为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去报销。法律网提醒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三十日内,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之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三、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如下: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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