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圭亚那1960年宪法 |
释义 | 1960年3月英国殖民当局在圭亚那民族独立运动的压力下制定。主要内容:规定英属圭亚那于1963年独立(但英国于1963年10月强行宣布推迟这一时限)。实行两院制议会。参议院共13席,由总理提名的8名、由反对派提名的3名参议员均需总督任命,另2名参议员由总督选任。立法议会(众议院)共35席,选举产生。两院议员的任期同为4年。内阁由总理、总检察长和8名部长组成。英王指派的总督仍控制外交和国防大权,议会和内阁组成的自治政府管理内政。1964年12月7日议会改为一院制。1966年5月26日英属圭亚那宣布独立,本宪法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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