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圭亚那1966年宪法 |
释义 | 1966年5月26日,原英属圭亚那获得独立,同日国民议会颁布该宪法。1970年作了修改;1978年7月10日又举行公民投票,通过了由伯纳姆提出的修改议案。主要内容:圭亚那为主权的民主国家,属于英联邦成员;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实行一院制议会,由普选产生的53名议员组成,议员任期4年;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由总理领导,总理对议会负责。1970年修改后的内容是,圭亚那于该年2月23日改称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是英联邦在加勒比地区的第一个共和国;国家元首不再是英国女王,而是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的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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