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领无效之诉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的认领无效原因,请求法院确认某人认领子女的意见表示无效的诉讼。亲子关系事件的一种,属于确认之诉。认领无效的诉讼,一般属子女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诉讼的原因或事实发生在子女的居所地或者住所地法院不便行使管辖权,由子女居所地法院管辖。这种诉讼的提起,一般是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认领子女之诉后,对方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其认领存在无效条件。无效条件一般由法律明文规定,如认领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认领人与被认领人无血缘关系等,都为无效认领。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