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法典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有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合同自动续签吗 租赁合同不是自动续签。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该租赁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赁合同纠纷会坐牢吗 租赁合同纠纷不会坐牢,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不涉及刑事处罚,谈不上判刑的。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建议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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