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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诉讼期过了怎么办理
释义
    一、房产证诉讼期过了怎么办理
    房产证诉讼期过了的处理方法是:
    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法院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房产证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房产证诉讼的费用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证纠纷诉讼的费用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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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8: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