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业遗嘱网站引关注 飘渺的网络遗嘱有效吗? |
释义 | 青年工人小张在QQ中写到:我是一名太阳能热水器的装修工人,整年工作在高层楼顶。工资不少,可这是在玩命。为此我特立遗嘱,如果我有一天不幸从高楼上滑下,妻儿请自立,我的二十几万元存款,作为“反哺”,全部归我多病的寡母所有。 当今,网络世界里出现了一个新名词“网络遗嘱”。甚至还出现了专业的遗嘱网站。网络遗嘱有效吗,这是人们特别是网友们十分关注的问题。 【分析】 遗嘱是一个法律概念,遗嘱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必须采用合法的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形式。 网络遗嘱,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是针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专业遗嘱网站或当事人以QQ、微博、网络日志等形式记录遗嘱现象的统称。网络遗嘱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一)立遗嘱人通过QQ、微博、网络日志,将遗嘱存在网络里。(二)专业遗嘱网站,通过网络遗嘱保险箱,为立嘱人提供储存遗嘱备份的服务。QQ、微博、网络日志遗嘱,有些像自书遗嘱。 目前《民事诉讼法》已把“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的范围,其第六十三条就明确规定,证据包括:(五)电子数据。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也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但是,即使按《电子签名法》的要求,立嘱人在网络电子自书遗嘱上签了名,签名为可靠的电子签名,或签名经过了第三方的认证,其效力目前也是不能被认可的,因为《继承法》第十七条只规定了五种有效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没有电子遗嘱。且《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电子邮件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因此,法律没有修改前,对网络自书电子遗嘱效力的认定要慎重。自书遗嘱最好还是采用书面的法定的有纸化的自书遗嘱的方式。至于遗嘱网站遗嘱保险箱里保管的备份遗嘱的效力,要根据备份遗嘱原件的效力来确认。原件有效,备份遗嘱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